佛山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办法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
佛山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办法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佛府办[2004]32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佛山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办法》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对落实该办法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建立援助目标责任制
实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群众生活,密切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切实解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问题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扩大与促进就业工程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各区、各有关单位务必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我市实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总的目标要求是:对现有申请登记的零就业家庭中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确保在2005年6月底前每个家庭实现1人以上就业;对本办法出台后出现的零就业家庭,确保每个家庭在其申请登记后6个月内实现1人以上就业。
按照省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办法〉的通知》(粤再就办〔2004〕16号)的要求,从2005年起,将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内容。各区要将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目标任务下达到街道(乡镇),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建立资料台帐
各区要在今年12月底前,对本区零就业家庭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做到“不漏一户,全面掌握”。要将调查建档工作的责任落实到街道社区,依靠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对零就业家庭逐家逐户进行家访登记,摸清其家庭情况、生活状况、失业原因、就业能力、择业意向、所需帮助,建立起零就业家庭登记及就业援助情况工作台帐。
三、实行动态跟踪服务,建立通报制度
市、区劳动保障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和督办,落实“一帮一”援助责任制,确保每户零就业家庭都有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负责挂钩帮扶和跟踪服务。对挂钩帮扶的家庭,要落实“经常通电话、每月一家访、就业后一回访”的跟踪服务制度,了解其生活和就业情况,切实巩固帮扶成果。
全面建立两项通报制度。一是工作人员挂钩帮扶情况通报制度。由各区每月通报每名工作人员帮扶零就业家庭的进展情况。二是全市各区、各街道(乡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情况季度通报制度。具体将各区和各街道(乡镇)上报的《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情况统计表》(季报)的有关情况进行通报。通报情况作为年度再就业目标责任制考评的依据。
四、开展广泛宣传,形成援助氛围
各区要多形式、多渠道、持续性地大力宣传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把省、市、区各项就业援助政策和措施宣传到位,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个援助家庭,发动社会各方积极参与援助行动,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就业弱势群体的良好氛围。同时,要积极配合省有关部门,组织好省、市、县(区)、街道、社区五级联动的“关爱零就业家庭,真情相助就业”的大型专题宣传活动,务求造出声势,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佛山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办法
第一条 为了帮助本市就业特困群体实现就业和再就业,根据《广东省“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办法》(粤再就〔2004〕16号)和《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发〔2002〕10号)及有关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零就业”家庭,是指家庭成员同是城镇居民、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均持《失业证》且无一人就业的困难家庭。
第三条 政府有关部门对零就业家庭实行就业援助。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所属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负责具体事务工作。
第四条 零就业家庭申请就业援助,具体程序是:
(一)凭家庭成员的《失业证》和《户口簿》到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申请填报《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申请登记表》。
(二)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应在申请人登记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公示程序(其中公示时间为3天),并将《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申请登记表》报送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
(三)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应在接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上报的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认定,签发《佛山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交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发给申请人。
第五条 《佛山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是零就业家庭失业成员享受免费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岗位援助和有关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凭证。
第六条 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和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对已领取《佛山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的失业人员建立零就业家庭及成员档案,做到失业原因、家庭状况、技能特长、择业意向、培训要求“五清楚”,实行专人就业跟踪服务,并及时登记其享受援助政策及就业情况。
第七条 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为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积极向他们提供合适和力所能及的就业岗位,帮助他们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第八条 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凭《佛山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和《失业证》可在户口所在的区享受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具体工作由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劳动就业培训中心承办。
第九条 对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实行岗位援助服务承诺制度。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必须把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纳入优先招用范围。对其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对岗位不挑不拣、服从劳动保障部门推荐介绍的家庭成员,按照“先易后难、先年轻后年老、先高学历后低学历”的办法,30天内帮助解决1人就业。
第十条 各类用人单位(不含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新招用持有《佛山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的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正常发放工资的,经隶属的市或区劳动保障部门核实后,从再就业资金中给予相应期限(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助。社会保险补助标准,按用人单位应为所招用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之和计发,个人应缴的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仍由本人承担。招用持有《佛山市零就业家庭再就业援助手册》又同时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人员,只能给予其中一项社会保险补助。
第十一条 各类用人单位(不含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新招用持有《佛山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男性45周岁以上、女性35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正常发放工资的,经隶属的市或区劳动保障部门核实后,从再就业资金中给予相应期限(不超过3年)的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标准按本市现行制定的岗位补贴标准执行。招用持有《佛山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又同时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人员,只能给予其中一项岗位补贴。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助和岗位补贴,应向隶属的劳动保障部门提供下列有效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二)与新招收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新招收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的《佛山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和《失业证》。
第十三条 招用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助和岗位补贴申请、审核、拨款程序,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现行制定的社会保险补助和岗位补贴申请、审核、拨款程序执行。
第十四条 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一律取消反担保要求,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种服务性收费应按最低标准收取。
第十五条 零就业家庭中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岗位补贴、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创业扶持金等补助资金,从各级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第十六条 零就业家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注销其零就业家庭资格:
(一)家庭失业成员3次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其从事力所能及工作(含用人单位同意聘用而本人原因造成不就业)的;
(二)家庭成员中已有1人(含1人)以上就业的;
(三)连续3个月未与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联系的。
第十七条 《佛山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实行验册制度,未就业人员每季应持《手册》到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验册,报告家庭成员的就业状况;已就业人员其《手册》由用人单位保管,用于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助或岗位补贴,并在申请社会保险补助或岗位补贴时由用人单位带《手册》及有关录用备案资料到隶属的劳动保障部门验册。未经查验的《手册》无效。
第十八条 从2005年起,将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情况作为落实就业援助政策的重要指标,纳入各级政府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内容。各区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目标任务,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达。
第十九条 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建立零就业家庭就业情况统计台帐,加强与辖区内零就业家庭的联系,通过在居(村)委聘请的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掌握其家庭成员就业状况,并按季将统计报表上报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从2005年度起,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要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将统计报表汇总上报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
第二十条 《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申请登记表》、《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和《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情况统计表》按省统一样式,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印制。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佛山市零就业家庭申请就业援助登记表
所属街道(乡镇): 编号:
户主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相片
身份证
号码
失业证
号码
再就业
优惠证号
技术特长及等级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择业意向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姓名
与户主关系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就业状况
身份证号码
失业证号码
身体条件
技能
特长
择业意向
家庭生活来源
月人均收入
享受低保证号
申
请
理
由
及
要
求
本家庭人口( )人,劳动年龄内失业( )人,申请再就业援助理由(
)
申请重点帮助对象( )申请帮助项目(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居(村)委会意见
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意见
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人:
签发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申请帮助项目”栏选填:培训、推荐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自主创业扶持等。
2、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每人发放一本《援助手册》,凭《户口簿》、家庭成员《失业证》及五分相片1张申报登记。
3、本表一式两份,街道(镇)和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各存一份。
家庭成员职业技能培训记录
姓名
日期
培训专业
培训单位
备注
家庭成员推荐就业记录
姓名
日期
见工单位
工种
备注
注销资格记录
注销时间
注销依据
跟踪责任人
说明:注销依据按《佛山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办法》第十六规定的三种状况记录。
佛山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200 年第 季度) 单位:人、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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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做好2003年科教兴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印发《关于做好2003年科教兴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畜牧、农机、水产、农垦)厅(局、委、办)、农(牧)科学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有关农业大学,部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实施科教兴农战略,促进农产品竞争力增强、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我部将2003年确定为“全国农业科技年”,以组织各地围绕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大力开展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和科技培训,把科教兴农工作推向深入。现将《关于做好2003年科教兴农工作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二月十日
关于做好2003年科教兴农工作的意见
农业科技进步与创新是新阶段农业发展的第一推动力,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决定性因素。促进农产品竞争力增强、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必须紧紧依靠农业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民素质。加快实施科教兴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着力点和关键。我部把2003年作为“全国农业科技年”,大力开展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和科技培训,力争把科教兴农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为此,2003年要集中力量抓好9项重点工作。
一、围绕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开展核心技术攻关
按照《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的总体要求,以农产品核心技术攻关为突破口,实施《优势农产品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计划》,加强优良品种选育,改善品质,提高质量,优化栽培技术,降低生产成本,为我国农产品比较优势的形成和发挥提供科技保障。2003年重点抓好高油大豆、专用小麦、专用玉米、棉花和牛奶等优势农产品的核心技术攻关。
高油大豆育种及栽培技术以提高单产和含油率为重点。在东北主产区选育单产160公斤、含油率22-23%的高产、高油、抗病、抗虫大豆新品种,完善模式化栽培技术,努力降低成本,满足国内豆油加工企业的原料需求,替代部分进口,尽快抢占国内增量市场。
专用小麦研究以提高品质和降低生产成本为重点。培育适合黄淮及东北地区种植的强筋面包和面条小麦、长江下游地区种植的饼干糕点小麦品种。完善“小麦节水省肥高产简化四统一”技术体系,实现黄淮地区小麦全生长期浇水2-3次,亩节水50立方米,氮肥利用率提高到40%,亩产500公斤。
专用玉米主攻品质和降低生产成本。筛选优质专用玉米杂交种,其中饲料用玉米粗蛋白含量达到9%,高油玉米含油量达到9%,发酵工业用玉米淀粉含量达到72%。研究少免耕技术,开发长效复合肥,使每亩肥料投入成本降低30-40元。研究低水分玉米生产技术,使东北春玉米区收获期籽粒含水量降至30%以下。
棉花主攻提高质量及产量、提高抗病虫特性和降低生产成本。选育抗黄萎病的转抗虫基因新品种和杂交种,改善棉花的长度、细度和强度。完善工厂化育苗移栽机械化技术。完善杂交棉制种技术,制种产量提高20%,成本降低30%。研究棉花减氮补钾、肥水调控技术,实现节水节肥20%以上,单产提高15%左右。
牛奶研究以提高鲜奶产量及奶制品质量为重点。尽快攻克良种奶牛繁育关键技术,使奶牛年产奶量提高500-800公斤。开发新型安全高效饲料配方和饲养工艺,提高营养调控水平和饲料报酬率。研制奶制品加工工艺、设备及奶制品质量快速检测技术,提高奶制品品质和质量。在东北、华北及京津沪优势产区建立现代化奶业核心示范区,扩大奶牛养殖规模,提高奶类供给能力。
按照“集中力量、重点突破”的原则,组织实施农业科研计划,在资金投入、项目规模和地域布局上向优势农产品和优势产区倾斜,确保实现核心技术攻关目标。同时,抓好超级稻、畜禽疫病防治、水产健康养殖、农产品商品化处理等关键技术攻关。
各级农业科研机构要紧密围绕《优势农产品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计划》,明确科技创新的方向和重点,充分发挥优势,加强联合攻关,特别要突出区域研究力量的协作和互补,为优势农产品和优势产业带建设发挥科技先导作用。
二、充分利用科技创新成果,加快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
以“十五”期间我部50项重大推广技术为主体,大力推广能较快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的新品种和实用配套技术。在优势产区,推广优质专用小麦、优质专用玉米、高油大豆、优质水稻等新品种及畜、禽、渔优良品种,使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5%,进一步提高畜、禽、渔良种覆盖率。加强成熟技术的集成、组装和配套,推广农产品优质高效规范化生产技术,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种苗快速繁殖及工厂化育苗技术,农业投入品污染控制技术,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畜、禽、渔规模化养殖技术,动植物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先进实用农业机械化及设施农业技术,农产品加工处理技术等,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
加快从实验室研究到商品化生产过程中的技术熟化、中间试验和深度开发,按照“技术—产品—产业”链式开发模式,重点对超级稻、南方优质水稻、优质专用小麦、高淀粉及饲用玉米、优质长绒棉、高油大豆等新品种进行生产性试验、示范,对无公害猪肉、优质肉牛、高产奶牛、规模化畜禽养殖等产业化技术进行中间试验,为农业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提供成熟配套的推广技术,尽快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加大农业科技推广计划、跨越计划实施力度,做好50个“科教兴农与可持续发展”两大战略示范县建设。各地要积极探索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的新机制、新途径,发挥龙头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经营示范大户、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努力提高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效率。
三、加快农业高新技术研究及其产业化步伐,培育农业经济新的增长点
加强重要功能基因的挖掘并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利用转基因技术加快优质、高产、抗逆性状的育种材料创新。加强对微生物农药、新型生物肥料、基因工程疫苗的研制与开发。加强新型节水材料、设施材料、生物可降解材料的研制和开发。加快利用空间技术、遥感技术,建立并完善农业信息采集、分析和处理系统,实现对主要农作物农情和农业灾害的实时监测和预报。
在加快农业高新技术研究的同时,国家重点扶持农作物种子种苗、畜禽渔良种、农用生物制剂、新型肥料、节水技术和设备、设施农业设备和新材料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通过实施畜禽基因工程疫苗、转基因抗虫棉、生物工程水稻、细胞工程双低油菜等产业化项目,培育一批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形成一批优势产业和知名品牌,带动产业升级和技术换代,创造农业和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投资农业高新技术领域,支持民营农业科技力量参与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
四、继续加快技术引进,推进农业科教实施“走出去”战略
围绕优势农产品和优势产业的关键环节,加快国外先进农业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加强大豆、甘蔗、棉花、苹果、畜禽、水产品等综合技术引进。加强对出口目标国家安全生产技术的引进与研究,提高我国特色农产品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在水稻、玉米、小麦、油菜等优势研究领域主动参与世界重大农业科技研究,加强与国际农业研究组织和国外著名研究机构的合作与交流,重点推动中美农业科技的实质性合作。
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积极推进农业科教实施“走出去”战略。培育一批农业科技骨干企业走出国门,以发展中国家为重点,开展实用技术和产品输出,在境外建立新技术示范推广基地。引导农业科教单位面向目标市场国家开展技术创新,形成一批能够占领国外市场和具有经济效益的重大科技成果。
五、大力发展沼气,建设生态家园,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发展农村沼气,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手段。发展农村沼气的重点在西部地区、粮棉主产区和革命老区。按照《全国沼气建设规划》,做好农村小型公益设施项目建设,把沼气建设与改厨、改厕、改圈、改路、改水结合起来。扩大“生态家园富民计划”实施规模,完善和推广“猪沼果”、“四位一体”、“五配套”等能源生态模式和技术。2003年,国家投资补助新建户用沼气100万户,带动地方发展至少100万户,使全国户用沼气达1300万户以上。各地要加强项目监管,确保中央投入直接补助到农民身上。要提高沼气建设队伍素质和技术水平,推行施工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各地要努力增加投入,利用扶贫资金及小额贷款发展农村沼气,并制订优惠政策引导企业、社会和农民投入。
加大生态农业建设力度,做好“十五”期间50个国家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监测,开展专用小麦、高油大豆等优势产业带和大城市郊区的基本农田污染状况监测与普查,制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整治方案,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建立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示范区,做好太湖、三峡库区、滇池、巢湖等国家重点生态环境整治区以及集约化农区的面源污染监测和调查工作。
加强农业野生植物管理,开展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基本情况普查,对重要濒危农作物近缘野生植物进行抢救性收集和入库、入圃,建立一批原生境保护点。完善采集、进出口审批制度,尽快遏制资源衰竭与流失状况,促进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良性循环。制定并实施《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国家行动计划》,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境的保护工作,改善渔业生物资源衰退的局面。
六、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
农民是农业生产和技术应用的主体,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要围绕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拓宽农民科技培训内容。当前要加强农业新品种和新技术培训,特别是标准化生产的质量效益型技术培训。同时,针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需要,积极开展农民转岗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要把绿色证书培训作为农民科技培训的基本制度长期坚持下去。以实施“绿色证书”工程为基础,继续实施“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选拔培训120万农村优秀青年,使他们成为农村致富带头人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坚力量。启动“新型农民创业培植工程”,从绿证学员中选拔能开展规模化生产和具有创业能力的优秀学员,通过政策引导、信息服务、创业资金扶持和后援技术支持,培训新型农场经营者和农民企业家1万人。启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根据不同地区特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提高就业率。实施“农业远程培训工程”,运用现代信息传媒手段,扩大技术传播覆盖面,快捷有效地向农民提供技术、信息服务。
加强县、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对重点农业中专、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绿色证书培训教育设施建设进行引导性资金投入,整合资源,改善农民培训条件和手段,建设新型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
七、加强科研基地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
大力加强国家农业科研创新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业、水产、热作国家级科学院的科研、实验设施,提高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水平。建设好农业基因资源与基因改良重大科学工程,整合科技力量,开展功能基因的分析鉴定、有利基因的分离克隆、转基因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建成全国农业生物技术研究基础平台。启动航天育种工程,对利用航天技术育成的小麦、水稻和蔬菜等新品种、新品系进行扩大试验、示范与推广。加强农业种质资源库圃、基础数据监测台站及信息处理基础平台建设,增强农业基础数据的采集、加工、处理和服务的能力。加强农业生产一线的科研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扶持对当地农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地市级农科所。
加强农业重点实验室建设。从各类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院校中,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重点学科和实验室予以支持,改善科研手段,提高装备水平,在全国逐步建成若干个农业高技术、基础及应用基础研究基地,推动农业科研实现重大突破,在动植物遗传育种、动植物营养与生理、动植物保护和病虫害控制、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生物工程与信息技术等领域尽快赶超国际先进水平。
利用种子工程加速农作物改良中心、分中心建设。按照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要求,根据育种研究基础,在优势产区重点建设柑橘、苹果、小麦、玉米等农作物改良中心、分中心,进一步扩大规模,完善功能,促进优势农产品和优势产业带建设。进一步加强农作物原原种及原种场、良种快繁基地建设,提高大宗农产品和具有出口竞争优势农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
八、加大农业科技执法力度,促进和保护科技创新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直接关系到我国农业生物技术研究与产业的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以及人类健康。各地要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明确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健全执法队伍,提高人员素质,保障《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的实施。
加快构建技术执法支撑体系,认定和建设一批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评价、转基因农产品食用安全和转基因产品检验三类技术执法机构。建设国家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检定中心。
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按照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进口管理、临时措施管理和标识审查认可的程序,严把申请、受理、审查和审批四道关口,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组织开展全国执法大检查,严格查处在转基因品种审定、农用生产资料登记、生产和经营中的违规行为。正确引导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宣传、生产和消费,做好标识审查认可与监督实施工作。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推动植物育种持续创新和种子产业化的根本动力,是增加育种科研投入、规范种子市场和促进农业发展的制度保障。要进一步加大《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保护品种权的意识。建立健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体系,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要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加强人员培训,保障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实施。
要加强和完善植物新品种测试体系、审查技术体系和执法体系,启动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和分中心建设,认定一批植物新品种快速检测服务机构和品种权代理机构。积极引导和推动科研、教学和企业单位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将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纳入农业科技管理的全过程,为育种创新和种子产业化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严厉打击侵权行为,保护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
九、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
推进农业科研机构体制改革,要重点抓好科研机构布局调整、学科重组、机制转换和队伍建设。强化中上游科研工作,加强农科教、产学研结合。重大应用技术研究要建立“课题来源于生产、成果由市场检验”的科研立项和成果评价机制,提高农业科技创新效率。推动一批技术开发类机构转制为科技型企业,促使农业科技人员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按照转为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转为科技型企业、转为农业事业单位和进入大学4种类型,全面推动农业部所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的分类改革。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要建成国家农业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基地,为科教兴农提供重大技术成果和科技储备。科研机构转制为科技型企业后,要建立起以投资主体多元化为基础、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着力解决经济建设主战场中应用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问题,在发展农业科技产业化、推动科教兴农中发挥中坚作用。转为农业事业单位的机构要重新定位,面向市场、面向农民,积极开展科技开发、科技咨询、科技培训和科技服务,积极为科教兴农做贡献。
地方农业科研院所要按照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根据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和科研机构的实际,加快分类改革步伐,发挥区域性农业科技创新的主导作用,为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改革和完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根据中央确定的改革思路,推进政府所属农技推广机构改革,发展多元化的农技服务组织,创新农技推广体制和机制。政府所属农技推广机构要切实承担好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和行政管理,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动植物病虫害及灾情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包括动物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疫,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农民公共培训教育等公益性职能;逐步将农资供应以及产后加工、运销等经营性服务分离出去,按市场化方式运作。对于动植物良种繁育、技术咨询等一般性推广服务,要通过扶持创办农业科技示范场等试点,逐步探索其职能定位和改革方向。要发挥政府农技推广队伍的骨干作用,大力培育多种成分、多种形式的农技服务组织,逐步形成政府与市场互动发展、互为补充的农技推广新格局。加强农业科研、教育、推广部门之间的联合,推动跨地区、跨专业推广机构的横向协作,拓宽科技下乡的渠道,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科教兴农工作的领导,把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地要加强对科教兴农工作的统筹规划,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计划、项目,整合各类科教资源,提高投资效率。要积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吸引和鼓励广大农业科技人员进入科教兴农的主战场,促进科教兴农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