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4年度衢州市重点建设、重点技术改造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考核办法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5 09:33:50 浏览:8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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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4年度衢州市重点建设、重点技术改造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考核办法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4年度衢州市重点建设、重点技术改造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4年度衢州市重点建设、重点技术改造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二月十二日
2004年度衢州市重点建设、重点技术改造和
为民办实事项目考核办法
为深入实施"工业立市"和"借力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项目工作水平,确保2004年全市重点建设、重点技术改造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经市政府研究,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市级一类部门:市计委、经委、国土局、规划局、财政(地税)局、环保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电力局、开发区管委会、高新园区管委会、西区管委会。
(三)市级二类部门单位:市检察院,衢州学院(筹),市粮食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局、林业局、广电局、民政局、人劳局,团市委,衢州日报社,衢州教育集团。
二、考核指标和计分办法
考核指标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4年衢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衢政办发〔2004〕5号)和《关于下达2004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的通知》(衢政办发〔2004〕11号)确定。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完成重点建设、重点技术改造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60分)。其中:
(1)完成重点建设项目计划(15分)。
(2)完成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15分)。
(3)完成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15分)。
(4)完成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15分)。
2、前期工作经费落实和项目前期工作开展的质量(20分)。
3、项目工作制度建设(10分)。
4、建设工程的廉政建设和质量安全(10分)。
5、省重点建设工程争取、上级政府资金争取、重大项目稽查(得附加分)。
(二)市级一类部门中的市建设局、交通局、电力局、西区管委会、水利局、开发区管委会、高新园区管委会和市级二类部门单位。
1、完成重点建设项目计划、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60分)。
2、前期工作经费落实和项目前期工作开展的质量(20分)。
3、项目工作制度建设(10分)。
4、建设工程的廉政建设和质量安全(10分)。
5、省重点建设工程争取、上级政府资金争取、重大项目稽查(得附加分)。
(三)市级一类部门中的市计委、经委、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财政(地税)局与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重点技术改造计划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完成情况挂钩,同时综合考虑其管理服务水平。
三、考核程序
(一)签订责任书。年初,市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签订《2004年度衢州市重点建设、重点技术改造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目标责任书》。
(二)自查总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根据本考核办法,在2005年1月15日前,将重点建设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的完成情况,书面报送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重点办),将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完成情况,书面报送市经委。
(三)实地考核。由市重点办牵头,会同市经委、财政(地税)局等部门,根据各地自查情况,组织实地考核,考核结果经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
四、考核奖惩
市政府根据考核结果,对完成考核指标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进行通报表彰,其中成绩特别突出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部门给予嘉奖记功;对未完成考核指标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五、考核期限
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
六、其他
(一)本办法由市重点办负责解释。
(二)市重点办要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考核实施办法。
附件:1、2004年度县(市、区)重点建设、重点技术改造
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考核工作目标
2、2004年度市级部门重点建设、重点技术改造和为
民办实事项目考核工作目标
附件1 2004年度县(市、区)重点建设、重点技术改造
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考核工作目标 单位:个,万元考核项目
单位 重点建设项目 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为 民 办
实事项目
实 施
项目个数 年 度
计划投资 新开工
项 目 年内投产
项目个数项目个数实施项目个数年 度
计划投资新开工
项 目年内投产项目个数项目个数
合 计 110 53.8 38 459012835947750
市 本 级 41 22.5 10 21363311.5252027
柯 城 区 6 1.1 2 1261.2444
衢 江 区 12 2.8 5 471431384
龙 游 县 14 8.7 3 61620712124
江 山 市 11 6.3 7 49205.217123
常 山 县 16 8.7 5 6921514134
开 化 县 10 3.7 6 311142.1984附件
2 2004年度市级部门重点建设、重点技术改造
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考核工作目标 单位:个,万元考核项目
单位 重点建设项目 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为 民 办
实事项目
实 施
项目个数 年 度
计划投资 新开工
项 目 年内投产
项目个数项目个数实施项目个数年 度
计划投资新开工
项 目年内投产项目个数项目个数
一、市级一类部门 33 163470 9 15203189000241922
市建设局 3 8640 0 1400009
市交通局 4 46200 0 0400002
市水利局 3 11430 0 1100000
市电力局 11 44550 7 8400006
市开发区管委会 7 43500 0 14296900023180
市高新园区管委会 1 1200 1 11220000110
市西区管委会 4 7950 1 3200005
二、市级二类部门 6 45072 1 4800004
市检察院 0 0 0 0100000
衢州学院(筹) 1 25000 1 0000000
市粮食局 0 0 0 0100000
市文化局 1 364 0 1200000
市卫生局 1 4500 0 1100001
市公安局 2 4400 0 1000000
市林业局 0 0 0 0100000
市广电局 0 0 0 0100000
市民政局 0 0 0 0000001
市人劳局 0 0 0 0000001
团市委 0 0 0 0000001
市事务局 0 0 0 0000000
衢州日报社 0 0 0 0100000
衢州教育集团 1 10808 0 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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